藉助 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OCI) Full Stack Disaster Recovery (DR),您只需按一下,即可協調全球 OCI 區域之間的運算、資料庫和應用程式轉換。客戶可以自動執行復原一或多個業務系統所需的步驟,無需重新設計或重新建構現有的基礎架構、資料庫或應用程式,也無需使用專門的管理或轉換伺服器。
目前,OC1 商業領域內有 27 個區域提供 OCI Full Stack DR。如需這些區域的完整清單,請參閱 Full Stack DR 區域供應情形頁面。我們接下來的計畫是將供應範圍快速擴展到其餘 OC1 區域,然後是 OCI Dedicated Region 和其他 OCI 區域。如需 OCI 區域 (包括領域及其具體位置) 的進一步資訊,請參閱 a href="https://docs.oracle.com/en-us/iaas/Content/General/Concepts/regions.htm" data-lbl="oci-realms-regions">OCI 領域和區域文件。
目前,OCI Full Stack Disaster Recovery 適用於 OCI 區域內可用的資源。不過,請務必知悉,內部部署、混合和多雲策略的災難復原功能已包含在未來開發藍圖中。Oracle 計畫將 OCI Full Stack DR 功能擴展到這些環境,這樣您就能使用涵蓋更多案例的全方位災難復原解決方案。
是的,可以。在兩個 OCI 區域部署 OCI 資源,能夠加強災難復原功能。此做法有助於確保關鍵應用程式與服務的高可用性和復原能力。在其中一個區域發生災難或停機事件時,資源可以無縫地容錯移轉到另一個區域,藉此減少停機時間,並盡量減輕對業務營運的影響。您可以將資源分散到多個區域,以實踐穩固的災難復原策略,進而提升資料保護和業務持續性。
否,OCI Full Stack DR 是完全受管理的服務。
是,OCI Full Stack DR 提供可用性和效能 SLA。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Oracle PaaS 與 IaaS 公有雲服務基礎文件 (PDF)。
您可以使用 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主控台 (瀏覽器型介面)、REST API、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SDK、命令行介面及 DevOps 工具存取 OCI Full Stack DR。
是,OCI Full Stack DR 可用於 Oracle 和非 Oracle 工作負載。
否。Full Stack DR 只能讓您在待命 DR 保護群組區域中建立 DR 計畫。
OCI Full Stack DR 可協助自動執行現有應用程式的復原步驟。若要與 Full Stack DR 整合,您必須完成下列步驟:
是,Full Stack DR 是彈性極高的服務。您可以將任何 DR 部署與 OCI Full Stack Disaster Recovery 整合。
您必須根據 DR 部署,設定所有生產/DR 基礎架構和應用程式元件。
您可以將下列資源類型新增為 DR 保護群組中的成員。
建立 DR 計畫時,OCI Full Stack Disaster Recovery 會自動產生內建計畫群組。您可以使用指令碼或 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OCI) Functions,透過使用者定義的計畫群組進一步自訂您的 DR 計畫,以與其他 OCI 服務互動。
DR 計畫有四種類型。
是,我們計畫將 OCI Container Engine for Kubernetes (OKE) 和 OCI Object Storage 等其他 OCI 核心服務新增為成員。請回來查看以瞭解更多資訊。
有。OCI Full Stack DR 需仰賴 Oracle Database PaaS Data Guard API,以產生用於切換或容錯移轉資料庫的計畫群組。
是,假設您已為 OCI VM 中執行的資料庫設定 Oracle Data Guard。您可以建立使用者定義的計畫群組,並使用 Data Guard 中介程式或角色還原指令碼。
建議您按照原生資料庫複製技術來複製生產和待命資料庫。您可以運用使用者定義的計畫群組,並導入指令碼以執行資料庫角色還原。
移動執行個體:通常用於指示燈 (pilot light) 或冷 VM 災難復原拓樸;這種執行個體 (包含應用程式堆疊) 只會部署在主要區域中。該執行個體會從主要 DR 保護群組移到待命 DR 保護群組。
非移動執行個體:通常用於主動-被動 DR 拓樸;這種執行個體 (包含應用程式堆疊) 會預先部署在區域和應用程式軟體元件中。您可以在 DR 作業期間啟動或停止這些執行個體,以將服務從某個區域轉換至另一個區域。
如果您已將移動或非移動運算執行個體新增為主要 DR 保護群組中的成員,就必須將相關的開機/區塊磁碟區群組新增為主要 DR 保護群組中的成員。
您可以在非移動執行個體成員特性中,指定區塊磁碟區掛載選項詳細資料。您必須將相關的區塊磁碟區群組新增為主要 DR 保護群組中的成員。
是,可以透過使用者定義的計畫群組整合。請參閱使用 Functions 搭配 OCI Full Stack Disaster Recovery 自動切換和容錯移轉 OCI Object Storage 貯體。
復原時間目標 (RTO):RTO 是特定應用程式或系統在災難或中斷事件發生後,必須完全恢復正常運作的目標時間範圍。這代表企業容許的應用程式停機時間上限。換言之,RTO 指出應用程式必須多快再次啟動並執行,才能滿足業務持續性的需求。由於關鍵應用程式需要快速復原,以盡可能減少中斷情況並維持必要運作,因此其 RTO 通常很低。
復原點目標 (RPO):RPO 代表發生災難或中斷時可容忍的資料遺失上限。這代表在災難開始顯著影響業務之前,可承受的資料遺失 (未備份或複製) 期間。例如,如果應用程式的 RPO 為一小時,就表示在災難後,資料必須復原到事件發生前一小時以內的時間點。RPO 較低的應用程式通常需要更頻繁的資料備份或複製,以盡可能避免資料遺失。
RTO 和 RPO 會直接影響業務營運在發生中斷事件期間和之後的持續性與復原能力,因此都是災難復原規劃的重要考量。組織需要根據應用程式的關鍵程度及實施必要 DR 措施的成本,來平衡這些目標。
應用程式的 RTO,與完成切換或容錯移轉計畫所需的時間息息相關。OCI Full Stack DR 的復原流程完全自動化,可以藉由盡可能縮短停機時間及減少復原過程的人為介入,大幅改善 RTO。
透過自動化容錯移轉和切換流程,OCI Full Stack DR 簡化了復原工作流程,讓應用程式能夠快速重新連線。如此一來,縮短的復原時間可以改善災難事件期間的業務持續性,並減少中斷情況。
OCI Full Stack DR 無法控制 RPO,因為不同 OCI 服務及其複製方法和組態,都會造成 RPO 的差異。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內的不同服務,可能因各自處理資料複製與同步的方式,而有特定的 RPO 準則。
舉例來說,若是 Oracle Autonomous Database Serverless,Oracle 可能已發布跨區域待命資料庫的 RPO 值,指出特定設定可容忍的資料遺失上限。
為確保符合您想要的 RPO,並瞭解每個 OCI 服務的資料復原能力,請務必參閱個別的 OCI 服務文件。這些準則提供資料複製方式、可用的復原選項,以及不同組態的預期 RPO 等詳細資訊。您可以依照文件中的建議實施適當的災難復原策略,以滿足業務需求和資料保護需求。
OCI Full Stack DR 定價採用每小時 OCI 標準 Oracle Compute Unit (OCPU) 的定價模型。OCI Full Stack DR 的存貨單位 (SKU) 為 B95485。如需詳細資料,請參閱 OCI 費用預估工具
OCI Full Stack DR 依據新增為主要和待命 DR 保護群組成員的運算及資料庫資源 OCPU 總數來計價。
例如 1
例如 2
請注意,每小時定價和模型未來可能會有所變更。請參閱最新的定價準則,或聯絡您的 Oracle 業務代表以取得目前的定價。
否,將磁碟區群組新增為 DR 保護群組中的成員並無另外定價。OCI Full Stack DR 定價僅適用於運算和資料庫成員類型。
有。OCI 服務和 DR 部署模型的相關成本,因您選擇的具體服務和組態而異。例如,如果您選擇跨區域區塊複製,就需要支付額外的儲存費用。使用自主待命資料庫也一樣會產生額外的費用。如需每個 OCI 服務的定價詳細資訊,請參閱 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定價詳細資料。